本學期之「行政法專題研究」將集中討論「行政程序法」之下列重要問題,並由翁岳生教授與林明鏘教授共同合開。參與選課同學應選擇下列其中一個議題,作完整課堂30分鐘報告(期末須繳交書面報告,並以一萬字為限)。上課成績依課堂報告及上課出缺席率評分之。
一、行政程序法之制定淵源與體系架構決定(德國或奧國版)
二、行政程序之基本原則
三、行政程序之程序規定(一):聽證與公聽會
四、行政程序之程序規定(二):行政調查
五、行政程序之程序規定(三):行政管轄
六、行政程序之程序規定(四):行政送達
七、行政程序之程序規定(五):陳述意見
八、行政程序之實體規定(一):行政處分
九、行政程序之實體規定(二):行政命令
十、行政程序之實體規定(三):行政契約
十一、行政程序之實體規定(四):行政計畫
十二、行政程序之實體規定(五):行政指導
十三、法務部行政程序法修正草案評析
十四、行政程序法欠缺那些必要內容?
十五、行政程序法與其他程序法(行政罰法、行政執行法與訴願法等)如何配套準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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